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玉门宏宇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09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张中民初字第40号 |
案号 |
(2015)张中法执字第000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张掖市甘州区前进奶牛专业合作社欠款110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456300元。案件受理费90608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15-08-12 |
发布时间 |
2015-11-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春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20981750945476H |
登记机关 |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312国道西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