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绿杉油脂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49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赣1024民初593号 |
案号 |
(2016)赣1024执3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邹孟旗归还原告吴银金借款本金计人民币96130元及利息(2016年7月15日前利息为4690、4元,2016年7月15日起以月息1%计算,算至借款还清之日止,数额限额为5309、6元)。 二、被告江西绿杉油脂有限公司对被告邹孟旗的还款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6-11-03 |
发布时间 |
2017-11-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邹孟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10246749710068 |
登记机关 |
崇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工业园区(C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