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合肥兴贤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489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103民初3540号 |
案号 |
(2019)皖0103执5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兴贤、吴菊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借款本金50万元,逾期利息及罚息28156.93元(利息、罚息暂计算至2017年2月20日,之后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顺延计算至全部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王兴贤、吴菊英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支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律师代理费7000元; 三、被告合肥兴贤装饰有限公司对被告王兴贤、吴菊英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19-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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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吴萍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227448900771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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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新城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