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8624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东二法民二初字第567号、(2016)粤19民终7214号 |
案号 |
(2017)粤1972执918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限被告岳阳市岳阳楼区建筑工程总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工程款102789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从2014年1月17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至实际付清款项之日止)给原告郑州百年基业商贸有限公司。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4877.31元,由被告岳阳市岳阳楼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9-13 |
发布时间 |
2017-12-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志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600186243237Q |
登记机关 |
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岳阳市岳阳楼区五里牌路49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