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梧州长宏房地产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22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龙民初字第186号 |
案号 |
(2015)龙法执字第001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龙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确认被告广西梧州雅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尚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贷款本金420万元及利息74545.63元(暂计至2015年1月20日,从2015年1月21日起按合同约定计至还请贷款本息时止),被告广西梧州雅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自愿于2015年6约0日前付清给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对处置贷款抵押物即属被告孙少平所有的位于梧州市大中路19号、和平路23号地层6号商铺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叶赛林、叶秀丽、梧州长宏地产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对被告广西梧州雅致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本案案件受理费40996元减半收取为20498元,被告梧州长宏房地产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苍梧县支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梧州市龙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5-07-30 |
发布时间 |
2016-05-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倪汉铭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400732201027X |
登记机关 |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广西梧州市大学路10-14号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