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丹阳市美利达塑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14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1181民初4344号 |
案号 |
(2016)苏1181执49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阳市美利达塑业有限公司应偿还原告江苏务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偿款6694380元并赔偿利息(自2015年8月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此款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二、驳回原告江苏务本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933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34330元,由被告丹阳市美利达塑业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已由原告垫付,原告承诺同意由被告丹阳市美利达塑业有限公司直接支付或申请法院执行后再支付给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10-20 |
发布时间 |
2017-02-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彭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181692147838C |
登记机关 |
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丹阳市界牌镇灯城大道4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