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春源生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420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湘0304民初2437号 |
案号 |
(2018)湘0304执13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被告陈贵权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欧亚洲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利息以50万为基数,按年利率24%,从2014年3月19日起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 二、被告唐太平、湖南春源生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陈贵权的借款本金50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欧亚洲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由被告陈贵权、湖南春源生物科技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唐太平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南 |
立案日期 |
2018-09-11 |
发布时间 |
2018-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贵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221064206868L |
登记机关 |
株洲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株洲县太湖乡春风新区洪塘村洪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