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阳龙飞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754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黔0103民3404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黔0103执30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贵阳龙飞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省地矿物资总公司货款及违约金人民币5209000元; 二、被告贵阳龙飞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贵州省地矿物资总公司律师费77504.39元; 三、被告贵州新飞隆钢材有限公司、甘启飞在其承诺抵押财产价值范围内对被告贵阳龙飞贸易有限公司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68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由原告负担2687元,被告贵阳龙飞贸易有限公司负担52994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7-10-19 |
发布时间 |
2018-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甘启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2697546678T |
登记机关 |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富源南路1号F-1-11[二戈寨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