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宁县港澳台侨科教园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36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怀民一初字第00800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5)怀执字第0028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怀宁县港澳台侨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胡刘根于本调解书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刘兆祥298000元。 被告胡刘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诉讼费5770元,依法减半收取2885元,由被告怀宁县港澳台侨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6-08 |
发布时间 |
2015-12-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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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刘根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777368939Q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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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新县城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