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凭祥市桂鹏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27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桂0103民初8421号 |
案号 |
(2017)桂0103执1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凭祥市桂鹏贸易有限公司、李昊哲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35万元; 2、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凭祥市桂鹏贸易有限公司、李昊哲给付原告借款利息54.2万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算方法:截至2016年3月1日止,利息为54.2万元,此后利息以本金30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3、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凭祥市桂鹏贸易有限公司、李昊哲共同给付案件受理费45936元; (以上3项共计:4937936元) 3、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一切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7-05-17 |
发布时间 |
2017-06-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昊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凭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凭祥市翠园小区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