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55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0206民初482号
案号
(2021)苏0206执319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王猛确认结欠曹奕借款本息合计18万元,该款由王猛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曹奕归还3万元,自2021年6月起于每月月底前向曹奕归还1万元直至款项全部还清为止(户名:曹奕;开户行:中国银行无锡洛社支行;账号:6217876100033875710)。若王猛有任一期未按约履行,曹奕有权就未履行部分一次性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双方因本案引起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纠葛。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600元、保全费1920,合计4520元,由王猛承担(该款由王猛于2022年8月31日前支付给曹奕)。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1-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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