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邳州市炮车石英玻璃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00000**** |
执行依据文号 |
邳劳人仲案字(2014)第27号 |
案号 |
(2015)邳执字第0246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邳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邳州市炮车石英玻璃厂与申请人王小转解除劳动关系,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二、被申请人邳州市炮车石英玻璃厂支付申请人王小转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9384元,扣除被申请人已支付的800元生活费,剩余人民币28584元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07-13 |
发布时间 |
2016-01-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陆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2727994755D |
登记机关 |
邳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邳州市炮车镇宋圩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