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宜昌市海峰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6832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鄂西陵民初字第01048号 |
案号 |
(2016)鄂0502执3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西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秦唯唯、林海峰共同清偿原告熊汉华借款本金125万元及截止2014年11月9日的利息11.4万元(被告秦唯唯、林海峰于2014年12月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2.5万元,2015年1月8日前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2.2万元;2015年2月8日偿还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1.9万元,余款80万元及利息4.8万元,于2015年5月8日清结); 二、被告秦唯唯、林海峰承担原告熊汉华本案律师费及差旅费5.7万元,于2014年12月8日前清结; 三、被告宜昌市海峰商旅酒店连锁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秦唯唯、林海峰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原告熊汉华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4512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12256元,由秦唯唯、林海峰承担,于2015年5月8日前清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6-04-18 |
发布时间 |
2016-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林海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500568324331J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宜昌市伍家夷陵大道38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