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丰宁满族自治县三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74173****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冀0826民初2786号
案号
(2018)冀0826执55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丰宁满族自治县三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丰宁满族自治县农业政策性金融担保中心人民币2406420.00元。 二、被告谢建平、曲英芬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050.00元, 由三被告承担,保全费5000.00元,由原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18-02-07
发布时间
2018-08-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解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826674173872A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乡塔黄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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