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怀宁县百斯川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9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皖0822民初223号 |
案号 |
(2017)皖0822执7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怀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怀宁县百斯川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安徽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12000元; 二、驳回原告安徽金陵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计50元,由被告怀宁县百斯川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怀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7-07-25 |
发布时间 |
2017-07-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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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范毛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822052939343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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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怀宁县石牌镇工业聚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