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方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1240****
执行依据文号
(2015)金民初字第00441号
案号
(2015)金执字第0089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江苏方博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给付原告金湖华美达工贸有限公司工程款169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4年11月19日起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计算) 二、原告金湖华美达工贸有限公司依法就其施工的涉案工程在折价或者拍卖后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010元,减半收取10005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金湖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6-16
发布时间
2015-11-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方建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金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宁淮东线西侧、神华大道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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