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洪湖市新政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85480****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鄂1083民初355号
案号
(2017)鄂1083执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唐克、朱新政、洪湖市新政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陈小莲借款本金10万元(借款本金11万元已还本金1万元及至2016年7月6日利息1.1万元)及其利息(自2016年7月7日开始按照月利率千分之二十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洪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湖北
立案日期
2017-01-17
发布时间
2017-05-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唐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沿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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