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洪湖市新政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54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鄂1083民初355号 |
案号 |
(2017)鄂1083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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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唐克、朱新政、洪湖市新政食品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陈小莲借款本金10万元(借款本金11万元已还本金1万元及至2016年7月6日利息1.1万元)及其利息(自2016年7月7日开始按照月利率千分之二十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洪湖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湖北 |
立案日期 |
2017-01-17 |
发布时间 |
2017-05-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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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唐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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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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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湖北省洪湖市乌林镇石码头沿河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