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博华纺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20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5209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68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周凤良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给付承云建借款本金30万元及利息(以15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4月13日起,以15万元本金为基数自2018年4月17日起均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二、江阴市博华纺织有限公司对周凤良应归还承云建借款中的15万元本金及该款自2018年4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800元,保全费2120元,公告费460元,合计8380元(承云建已预交),由周凤良、江阴市博华纺织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时间 |
2020-02-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凤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672026879Y |
登记机关 |
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澄江街道金石路8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