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姬伟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8********12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1026民初157号
案号
(2019)晋1026执3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泽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贾宏伟、姬伟给付原告宋斌欠款16万元,并对其中的10万元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9月4日至2018年3月26日的借款利息61466元,共计22146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533元,已减半收取,原告承担233元,二被告承担23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泽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01-16
发布时间
2019-03-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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