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姬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628********12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1026民初157号 |
案号 |
(2019)晋1026执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贾宏伟、姬伟给付原告宋斌欠款16万元,并对其中的10万元按年利率24%支付自2015年9月4日至2018年3月26日的借款利息61466元,共计22146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2533元,已减半收取,原告承担233元,二被告承担2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泽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01-16 |
发布时间 |
2019-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