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中海蓝天建工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201********19XD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黔0113民初字2610号 |
案号 |
(2019)黔0113执26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白云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t被告贵州中海蓝天建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贵阳港创建材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436607.50元;二、被告贵州中海蓝天建工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 日内支付原告贵阳港创建材有限公司违约金87321.50元; 三、\t驳回原告贵阳港创建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058元,减半收取5529元(原告已预交),原告贵阳港创建材有限公司负担1004元,被告贵州中海蓝天建工有限公司负担452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19-01-10 |
发布时间 |
2019-06-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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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钟懋先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10030883719XD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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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世纪城Y1,Y2组团第Y2商业一幢1单元1层8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