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严成荣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2421********2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皖1503民初3906号 |
案号 |
(2018)皖1503执169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支付王红赔偿金100000元 及利息; 二、交付诉讼费1150元、执行费1420元; 三、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每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计算至付清日止(另计)。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8-11-05 |
发布时间 |
2018-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