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唐坤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0102********25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0111民初2657号
案号
(2016)皖0111执37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唐坤欠原时长姐借款本金70万元,自2016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每月月底前各付2万元,2017年10月起至2018年9月,于每月月底前个付款25000元,余款16万元于2019年3月底前一次付清;如被告唐坤逾期未付,原告可就全案执行标的申请强制执行;二时长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保全费3520元,计8420元,原告时长姐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16-12-15
发布时间
2017-01-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