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唐坤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0102********25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皖0111民初2657号 |
案号 |
(2016)皖0111执377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唐坤欠原时长姐借款本金70万元,自2016年10月起至2017年9月,每月月底前各付2万元,2017年10月起至2018年9月,于每月月底前个付款25000元,余款16万元于2019年3月底前一次付清;如被告唐坤逾期未付,原告可就全案执行标的申请强制执行;二时长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9800元减半收取4900元。保全费3520元,计8420元,原告时长姐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6-12-15 |
发布时间 |
2017-01-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伪造证据妨碍、抗拒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