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付霞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01********36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2)东法民初字第2507号
案号
(2016)内0602执15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于2013年5月16日之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借款50万元及利息(月利率按照1.5%计算,从2011年8月7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被告付霞、崔永飞、任万财对上述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案件受理费4400元,由四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6-04-06
发布时间
2017-01-0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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