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屯留县上村镇小南村村民委员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41404********385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424民初576号 |
案号 |
(2018)晋0424执4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屯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屯留县上村镇小南村村民委员会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给付原告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借款17145000元,垫付税款816482.26元,利息1351980元,共计19313462.3元。 案件受理费137681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屯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10-15 |
发布时间 |
2018-12-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