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锦裕建设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09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5民终2794号 |
案号 |
(2020)皖1503执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锦裕建设有限公司、朱善艮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马永刚借款本金1750000元及其逾期利息(以175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自2019年6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欠款之日止);二、驳回原告马永刚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1500元减半收取10750元,由被告安徽锦裕建设有限公司、朱善艮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03 |
发布时间 |
2020-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善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5000709332362 |
登记机关 |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六安市皖西路红街A座A-105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