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贺玉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52722********58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内0602民初3743号
案号
(2017)内0602执41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贺玉梅偿还原告黄文林1143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7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给付。 案件受理费1293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内蒙古
立案日期
2017-10-17
发布时间
2017-11-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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