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小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325********29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1123民初932号
案号
(2021)晋1123执恢20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兴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奥馨毅偿还王永兵借款本金346664元、利息4822元及该346664元本金从2014年9月2日起至实际偿还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被执行人刘小平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11-05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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