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吉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98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中一法三民二初字第450号 |
案号 |
(2017)粤2071执1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郑健东、中山市吉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其、梁华娣共同赔偿申请人贷款损失536962.7元,并赔偿占用该款项造成申请人的利息损失暂计至2016年7月1日为 279086.21元(利息损失计算方法:以536962.7元为本金,从2008年5月17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逾期贷款利率计算);2、四被申请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四被申请人连带返还申请人案件受理费13076元。合共暂计:829124.91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1-05 |
发布时间 |
2017-0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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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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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中山市三乡镇中心市场6栋33-3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