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无锡桥联数控机床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8271****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411民初71号
案号
(2016)苏0411执14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无锡桥联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常州多棱多铸造有限公司加工款64080.05元,并承担该款自2016年1月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1402元,减半收取701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负担的部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江苏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账号:80402016138963)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此页无正文) 代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4-18
发布时间
2017-01-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唐铭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2066282710174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312国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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