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解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03********19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宁0181民初2843号
案号
(2018)宁0181执84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解涛、宋小莉欠原告刘晓娟欠款16940元,于2017年8月30日支付2000元;于2017年9月30日支付2000元,于2017年10月30日支付2000元;于2017年11月30日支付2000元;于2017年12月30日支付2000元;于2018年1月30日支付2000元;2018年2月28日支付2000元;2018年3月30日支付2940元。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12元,由原告刘晓娟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8-04-17
发布时间
2018-06-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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