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晓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52722********3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内0602民初2654号 |
案号 |
(2017)内0602执38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解除原告吕小伟与被告杨晓娟(曾用名杨丽)签订的《木门订购合同》; 二、\t被告杨晓娟(曾用名杨丽)于2017年8月18日 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吕小伟购门款15500元; 三、被告岳红计、鄂尔多斯市福格家居建材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对此不承担给付责任。 案件受理费94元由被告杨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内蒙古 |
立案日期 |
2017-09-20 |
发布时间 |
2017-11-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