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萧文汉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42000********64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粤2071民初20688号
案号
(2017)粤2071执1100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萧文汉向原告中山锦兴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加工款159393.6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计算方式:以159393.60元为基数,从2016年9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案件受理费351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7-08-16
发布时间
2017-08-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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