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萧文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2000********6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2071民初20688号 |
案号 |
(2017)粤2071执110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告萧文汉向原告中山锦兴制衣实业有限公司支付加工款159393.6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的计算方式:以159393.60元为基数,从2016年9月27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3、案件受理费351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8-16 |
发布时间 |
2017-08-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