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新兴县瑞新五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53********692N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5321民初1101号 |
案号 |
(2018)粤5321执7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兴县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新兴县瑞新五金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三十日内清偿借款本金2076万元及利息(从2017年3月21日起按涉案《小企业借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办法计付至还清之日止)给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兴支行。 二、被告陈树伟、区煜广对被告新兴县瑞新五金有限公司上述第二判项的债务在50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陈树伟、区煜广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新兴县瑞新五金有限公司追偿。 三、确认被告区煜广用于借款抵押的位于新兴县东成镇圩镇的新府国用(2014)第000761号以及位于新兴县东成镇东成大道323号新兴皮具城的新府国用(2014)第000767号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在3681.51万元范围内对被告新兴县瑞新五金有限公司的欠款承担抵押担保的责任以及在处置时对抵押物的拍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本案受理费147641.4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新兴县瑞新五金有限公司、陈树伟、区煜广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8-17 |
发布时间 |
2021-07-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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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树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21093331692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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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新兴县东成镇圩镇(区煜广、肖慧房屋第九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