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廖凯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803********702X
执行依据文号
(2017)粤2071民初19107号
案号
(2018)粤2071执1231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梁烔伟、廖凯薇偿还截至2018年1月23日的信用卡透支本金、利息、年费合计100326.58元,以及从2018年1月24日起至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实欠本金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标准计算,并按月计算复利)。2、被申请人梁烔伟、廖凯薇支付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3101元。 3、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将被申请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并在征信系统予以记录。上述欠款暂合计:103427.58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18-08-28
发布时间
2018-09-1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