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太原市晋源区红会北方环保设备厂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21401********BD7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晋0923民初834号 |
案号 |
(2019)晋0923执41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代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太原市晋源区红会北方环保设备厂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返还原告代县龙马球团厂货款925500元,并自行撤离已经交付的设备,腾清原告代县龙马球团厂生产场地。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代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29 |
发布时间 |
2019-12-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