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曹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424********80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8)晋0424民初747号 |
案号 |
(2018)晋0424执48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屯留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孙凤巧、郝其才、曹斌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连带归还原告山西屯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16581.16元,共计116581.16元以及自2018年6月30日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之日止的贷款合同约定的利息。 诉讼费1316元,由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屯留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11-16 |
发布时间 |
2018-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