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无锡市汇仁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2********95XW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14民初4796号 |
案号 |
(2019)苏0214执22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拒不履行生效民事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锡市汇仁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苏州飞思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模具加工费18000元,及相应利息损失(自2018年7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随本结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50元,减半收取125元(已由飞思达公司预交),由汇仁公司负担(飞思达预交的诉讼费用由汇仁公司向其直接支付,本院不再退还,由汇仁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飞思达公司支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时间 |
2019-10-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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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郑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1357669595XW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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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无锡市新吴区江溪街道坊前锡贤路98号-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