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邹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528********1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粤2071民初20568号 |
案号 |
(2018)粤2071执16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邹友平、黄多余向申请执行人清偿借款本金1379948.98元及利息、罚息。被执行人邹强对被执行人邹友平、黄多余的上述债务在最高本金限额2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中山市广信木业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邹友平、黄多余的上述债务在最高本金限额20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合计21605元及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8-01-19 |
发布时间 |
2018-12-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