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莫亮轩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701********11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粤1972刑初377号 |
案号 |
(2017)粤1972执74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莫亮轩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6年11月13日起至2017年5月12日止。罚金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上缴国库。) 二、随按移送的作案工具VIVO牌手机一部,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7-07-26 |
发布时间 |
2017-10-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