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浩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2222********12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苏0312民初1896号
案号
(2020)苏0312执284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吴浩欠原告陈芳水工资17000元,于2019年10月20日前付清。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0元,由被告吴浩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2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0-07-30
发布时间
2020-09-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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