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李品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9********12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桂1402民初2423号
案号
(2020)桂1402执41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裁定如下: 解除对李品欢名下财产的冻结、查封、扣押。 案件申请费800元,由雷蕾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李品欢名下银行存款78 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800元,由雷蕾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李品欢名下银行存款78 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案件申请费845元,由雷蕾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0-04-10
发布时间
2020-06-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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