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齐海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42125********13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6)宁0181民初1385号
案号
(2016)宁0181执16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灵武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216000元,并按月利率2%计算支付2016年4月23日支付本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的利息。被告李立云,陈连柱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270元由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武市人民法院
省份
宁夏
立案日期
2016-11-16
发布时间
2016-1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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