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于慧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2222********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921民初280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8)晋0921执10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于慧斌、张玉红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偿还原告王俊国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7月15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执行完毕止); 二、诉讼费1118.75元由二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定襄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8-02-11 |
发布时间 |
2018-04-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