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黄有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31********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14民终195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9)桂1425执2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66元,由上诉人黄有江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等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10 |
发布时间 |
2019-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