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赵宁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0502********15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晋0502民督4号
案号
(2018)晋0502执103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申请人赵宁强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内,给付申请人晋城支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人民币350000元及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晋城市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8-07-23
发布时间
2018-07-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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