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朱明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20304********16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0311民初3423号 |
案号 |
(2021)苏0311执2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至2020年6月9日被告朱明尚欠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借款本金15166.32元、利息1321.06元,合计16487.38元,被告于2020年8月15日前偿还原告本金5166.32元,于2020年8月31日前偿还原告本金10000元;二、如被告朱明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如被告未按上述约定足额履行,则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有权就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截至2020年6月10日为1321.06元,此后利息按照年利率24%计算)申请强制执行;三、被告朱明于2020年8月31日前支付原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律师代理费1000元。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237元,减半收取118.5元,由被告朱明负担。(原告已交,被告随最后一笔案款一并给付原告)。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5-26 |
发布时间 |
2021-07-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