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辛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82********161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苏0303民初4948号
案号
(2021)苏0303执26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被告辛欣偿付原告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1875元、利息0元、罚息19.6元(该利息、罚息数额为自2020年7月20日截至2020年8月12日期间的数额,并按照合同约定继续支付原告自2020年8月13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罚息,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罚息的最终数额以原告银行还贷系统生成的数额为准)。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710元,减半收取为855元,保全费770元,由被告辛欣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1-11
发布时间
2021-07-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