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汪林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11027********16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1972民初8446号
案号
(2020)粤1972执85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5606918】。被告汪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曾明辉、邹年娣、张玉兰、曾雨婷、曾为安、曾为强支付各项赔偿款合计197871.54元; 二、驳回原告曾明辉、邹年娣、张玉兰、曾雨婷、曾为安、曾为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債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23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曾明辉、邹年娣、张玉兰、曾雨婷、曾为安、曾为强承担13701元,被告汪灵承担252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省份
广东
立案日期
2020-07-06
发布时间
2020-12-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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