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汪林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11027********1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972民初8446号 |
案号 |
(2020)粤1972执85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1621205606918】。被告汪灵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曾明辉、邹年娣、张玉兰、曾雨婷、曾为安、曾为强支付各项赔偿款合计197871.54元; 二、驳回原告曾明辉、邹年娣、张玉兰、曾雨婷、曾为安、曾为强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債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623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曾明辉、邹年娣、张玉兰、曾雨婷、曾为安、曾为强承担13701元,被告汪灵承担252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6 |
发布时间 |
2020-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