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贝为斌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424********16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0405民初825号 |
案号 |
(2020)桂0405执5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贝为斌自愿分期支付原告梧州市长洲区雄英汇汽车租赁服务中心租金23000元,于2019年7月26日前支付3000元,从2019年8月至11月期间于每月25日前向原告梧州市长洲区雄英汇汽车租赁服务中心分别支付5000元; 二、被告贝为斌逾期一期履行付款义务的,原告梧州市长洲区雄英汇汽车租赁服务中心有权就被告贝为斌未履行部分全案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375元,减半收取计187.5元,被告贝为斌自愿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梧州市长洲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转移财产规避执行,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