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岑华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2129********166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402民初1993号 |
案号 |
(2020)桂1402执101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岑华莉应于本案判决生效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归还钱肖飞借款14 000元及逾期利息(以14 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自2019年9月5日计至实际还清之日止)。至今日2020年7月15日钱肖飞未收到岑华莉任何款项。 二、案件受理费150元,因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计75元,由岑华莉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20-08-06 |
发布时间 |
2020-09-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